县民政局:让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更加精准更有温度
2023-08-21 19:18:49 太湖新闻网

“这是您的卡,请收好!以后每月的救助金会按时打到卡里。”日前,县民政局联合邮政储蓄组队来到湖北省蕲春县某医院,为一户跨省居住低保对象办理银行卡。

“谢谢,谢谢!我本来还在担忧自己行动不便,不知道怎么回去办,没想到你们大老远大热天地给我送来,都不知道说啥好,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,国家没有忘了我们这些老无所用的人,新时代好呀!”接过卡的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,关系民生、连着民心,是保障基本民生、促进社会公平、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、基础性制度安排。近年来,县民政局坚持党建引领,切实改进作风,把民生保障安全网越织越牢,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实现从“人找政策”向“政策找人”转变,让社会救助保障更加精准更有温度。

党建+社会救助,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

为做实做细困难人员救助工作,切实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县民政局运用“党建+社会救助”工作模式,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。

“我们通过党组统筹、支部推动、党员带头、党群互动的‘党建+社会救助’工作模式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,形成整体合力,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。”为了突出便民利民,当地将低保、特困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,不断优化申请程序,打通服务群众绿色通道。截至目前,已为急难对象817人次提供临时救助,发放救助金206.91万元。

提高标准+扩大范围,兜住困难群众生活底线

太湖县主动顺应低保、特困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,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,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,稳步提升城乡低保标准。从2022年7月1日起,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705元/月/人,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688元/月/人;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920元/月/人,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20元/月/人。

同时,扩大救助范围。自今年5月下旬以来,太湖县主动摸排掌握困难群众救助需求,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、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,参照“单人户”纳入低保;对因灾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收入来源,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家庭,给予临时救助金;特困人员供养方面,覆盖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。

部门联动+社会参与,兜好民生保障服务底线

加强部门联动,凝聚合力,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太湖县民政局通过积极协调财政、医保、卫生、教育、残联、住建、公安等部门,针对困难群众生活、医疗、住房、教育等重点问题,建立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机制。同时,联络志愿者、社会组织、爱心企业等社会资源,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,丰富服务类救助,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心理疏导、居家服务等专业化、个性化服务。

专项行动+严格审核,兜准救助工作规范底线

社会救助直接同老百姓见面、对账,要经得起检验。为规范救助工作,太湖县深入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、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,全面排查整治低保、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“漏保”“错保”“关系保”“人情保”问题以及低保办理中的“微腐败”问题。同时,严格信息核对,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和动态调整工作,做到凡进必核、定期复核,及时将不符合条件及死亡人员清退。

下一步,县民政局将牢固树立“民政为民、民政爱民”理念,持续推进“一改两为”,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和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,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,为困难群众办实事,办好事,通过社会救助服务倾力解民困、保民生。(县民政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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